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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新生儿自费“两筛”项目

检查费用报销截至12月31日

符合条件还未报销的对象要从速办理

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自费参加孕妇及新生儿“两筛”的市民注意啦,记者昨日从市妇联、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该项目的费用报销工作将于12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还未报销的孕妇及新生儿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从速办理报销。

出生缺陷是家庭难以承受之痛。缺陷儿的出生,不仅给家庭带来难以摆脱的精神影响,也给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为此,今年,我省把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简称“两筛”)作为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以*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省年1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免费筛查服务。我市于今年7月陆续在各级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据了解,免费“两筛”项目主要包括: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两病”)和听力筛查服务。“两筛”项目的费用标准为:孕妇开展的四维超声筛查、血清学筛查分别为元、元;新生儿“两病”和听力筛查分别为45元、55元。对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两筛”总费用共计元。

今年10月9日,我市开始为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自费参加“两筛”项目检查的孕妇及新生儿报销费用。截至12月25日,我市已经为自费进行孕妇四维超声筛查的人、自费进行孕妇血清学筛查的人,自费进行新生儿“两病”筛查的人和自费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人报销了费用。

按照规定,我市孕妇及新生儿自费“两筛”检查费用报销工作将于12月31日截止。市妇联提醒,年1月1日至9月30日自费参加“两筛”项目检查还未报销的服务对象,孕妇在此期间自费进行血清学、四维超声筛查的,可凭检测(检查)报告单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报销;新生儿在此期间自费进行“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申请,经比对确认后予以报销。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金华报道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总监制:李旭华

主编:王晨光 统筹:王 鹏 

责编:赵晓晓 校审:王盈燕

编辑:康海静 见习编辑:皇甫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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