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查处两起侵犯知识产权案随身带名牌包过关超过“合理自用数量”被查
太原海关查处两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今日,太原海关对外通报今年查处的两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据悉,这是太原海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来,首次查处的从境外走私国际名品的侵权案件。今年4月和5月初,在澳门飞往太原的NX018次入境航班上,机场海关关员在旅检过程中,分别在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发现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涉嫌侵权的手提包共22个。经过海关调查确认,两批包均为假货,涉嫌侵犯HERMES、PRADA、MIUMI-U、GUCCI、CHANEL等国际知名品牌,两起案件涉案案值共计5800元。两起案件的侵权对象均是国际名品商标。“尽管案件涉案案值小,但意义重大,对我省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太原海关法规室主任程涛说,由于我省外向型经济不发达,产品进出口结构单一、具有高新尖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产品少,导致我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在海关总署备案率低、维权意识差的问题尤为突出。目前,我省企业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企业仅3家,分别是山西太古玛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酒和太钢不锈。“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很热心,更有企业甚至对知识产权保护都不清楚。”程涛表示,随着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速,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显得更加紧迫,我省企业亟待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链接合理自用数量,是指旅客在进出境时,携带的物品是自用的,且数量在合理范围内的物品免税放行。太原机场海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对此暂无明确界限,大多以实际情况而定,现场操作尺度相对宽松。此外,旅客携带的物品超出合理自用范围后,依据不同情况,面临两类惩罚。一是现场征税;二是办理货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