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婴儿父母双方均未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有户口人员,其户口登记可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即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材料清单
身份证
窗口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号人境大厅1号窗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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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