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6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全省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8月23日,西安发布对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具体内容进行了报道,但不少参保群众仍表示有疑问。为此,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解读。
Q1
为什么一定要参加医保?
答: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组织实施的面向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防范和化解疾病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参保缴费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个人参保缴费义务,无法获得财政补助及享受医保待遇。
Q2
我省居民医保面向哪些人群?
答: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Q3
我省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和医保待遇享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统筹区具体缴费时间由税务部门会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集中缴费期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Q4
我省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又提高了,标准提高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调整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Q5
除了参保缴费标准提高,今年的政策与往年相比还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变更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的经办流程,新增拟参保人员,在医保部门完成身份信息核实核准、参保地确认等流程。Q6
新生儿怎样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答: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来源: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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