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家庄市医保局获悉,石家庄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将正式开始。征缴期为10月11日至12月25日。征缴期间每月1-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时段,不办理缴费业务。
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和新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为每人每年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元(不参加长期护理险),新生入学时已缴纳全部学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在校学习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上调时不再调整。
新生儿参保缴费本市户籍出生之日起90天内的新生儿缴费模式于年10月11日由医保部门的核定缴费模式更改为自主缴费模式。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参保后,其亲属应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医保系统自动默认到账,90天后税务部门自动撤销新生儿的自主缴费信息。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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