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注意啦!
巨鹿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开始缴费啦!
征缴对象
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以户籍为准)为单位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职工医保、正在服役人员无须参加)。
缴费时间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集中收缴期。次年2月份为补缴期,补缴期缴费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2、新生儿须在出生三个月内,携带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参保缴费凭证到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参保。逾期不做参保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缴费标准
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城乡居民医保元、长期护理保险3元)。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以扶贫办和民政局提供的最新在册名单为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须缴纳,由财政全额资助。
缴费方式
(一)、网上缴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