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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14 19:27:00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征缴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为确保各统筹地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圆满完成,做好年底前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可以延长至年2月28日,各地不得在规定时间外再自行延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全年可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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