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即将启动!
11月11日,小编从市医保和税务部门了解到,镇江市区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即将启动。
怎么缴?缴多少?一起来看↓
一、参保对象
1.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
集中缴费期:年11月14日至年12月28日。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年度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1月1日起参保缴费,从缴费到账之日起2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标准
1.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个人(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元;
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男性,个人缴费减半,标准为元,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
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2.外地户籍无本市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元。
3.符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四、参保方式
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所在地社区(村)代办。
(一)首次参保和断保人员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以往年度曾经参保,年度未参保)需要办理参保登记。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进行缴费。
新生儿为外地户籍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地的户口簿(居住证)或父母至少一人在我市为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办理参保手续。
(二)续保人员(年度已参保缴费)
年已参保缴费人员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