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不含西咸新区,下同)或夫妇双方均非西安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服务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孕妇,每孕次进行一次免费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每孕次进行两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2.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服务流程
1.发放明白卡和免费服务券。
在《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中加入《西安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明白卡》和免费服务券。孕妇在常住地(按照现住址进行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首次产检建档时,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审核孕妇资料,做好记录并留存有关材料复印件后进行发放,并在《明白卡》背面和免费服务券上盖章确认。
符合免费筛查服务范围的孕妇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孕妇非我市户籍、丈夫为我市户籍的还应携带丈夫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夫妇双方均非我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或常住地社区、村开具的居住满6个月以上证明)在现住址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领取。
2、免费产前筛查:
孕妇应持《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在孕15-20+6周到承担产前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服务。在孕16-24周、孕30-34周到承担产前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各享受一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3、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6-72小时内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如为早产儿,可在达到筛查标准后的1-3天内进行筛查)。在3-7天内完成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血样标本的采集工作,交由西安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在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进行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漏筛者42天内完成免费筛查。
市级定点机构市级产前筛查中心和市级产前诊断机构:医院
市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诊断治疗机构: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市级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和诊断治疗机构:医院、医院
市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治疗机构:医院
省级出生缺陷相关诊断机构名单陕西省产前诊断中心: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陕西省遗传病诊断中心:西安医院
陕西省产前诊断(超声)会诊中心:空*医院
陕西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诊断中心: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陕西省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中心:西安医院空*医院
对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我市户籍的孕妇和新生儿在我市辖区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同类项目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收费票据和筛查结果报告单在户籍地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按补助经费标准给予补助。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做好登记并复印留存有关材料。
对经医生评估,按照技术规范不适宜进行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而需要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在取得产前诊断结果后,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收费票据和产前诊断结果报告单在户籍地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按产前筛查补助经费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区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收取免费服务券,做好登记并复印留存有关材料。
领取《西安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明白卡》及免费服务卷具体资料如下:
1、孕妇本人为西安市户籍: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相应的复印件。
2、孕妇本人非西安市户籍,其丈夫为西安市户籍,需提供结婚证、女方身份证、丈夫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核对信息,留存以上证件复印件。
3、孕妇非西安市户籍,但居住西安市6个月以上,需提供孕妇身份证、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6个月以上)或暂住证(6个月以上)等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复印件。
蓝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室联系转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