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资金发放对象:
1、年在虎林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或虎林户口在外地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在医疗机构做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疾病筛查项目检查的新生儿。
2、年1月1日-年12月10日在虎林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在医疗机构做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疾病筛查项目检查的新生儿。
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且母亲户籍是虎林市的新生儿,出生时在医疗机构做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疾病筛查项目检查的新生儿。
二、补助资金标准:每名新生儿补助元。
三、补助资金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四、补助资金领取地点:虎林市妇幼保健院一楼。五、补助资金领取要求:
1、在虎林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出院时即可领取。
2、在其他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请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新生儿母亲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项目住院一日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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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隋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