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川汇区以*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我区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分别免费提供一次产前筛查和一次新生儿疾病筛查(以下简称“免费筛查”)。免费产前筛查包括一次孕早期彩色超声筛查和一次孕中期血清学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一次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以下简称“两病”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
通过筛查,全面提升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提高孕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免费服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川汇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川汇区户籍但女方在本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二、免费筛查服务的内容包括哪些?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川汇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接受免费筛查服务。早中期孕妇每孕次可免费享受一次孕中期血清学筛查(15-20周+6天)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NT)筛查(11周-13周+6天);新生儿可免费享受一次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出生72小时后至7天内)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
三、免费筛查服务机构
血清学筛查机构
川汇区妇幼保健院-
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机构
川汇区妇幼保健院-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机构
川汇区妇幼保健院-
医院咨询
医院咨询
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机构
川汇区妇幼保健院-
医院咨询
医院咨询
筛查时间:全年。
四、享受免费筛查服务的流程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川汇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接受免费服务的孕妇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川汇区户籍、女方为川汇区之外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区6个月以上的川汇区之外户籍人口,另需携带本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川汇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经资格审核认定后,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自愿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并配合医疗保健机构的随访工作。
五、免费筛查服务起止时间是怎样安排的?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筛查的费用怎么解决?
此次免费筛查的时间是全年。
川汇区开始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凡符合免费服务条件的对象直接到川汇区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接受相关服务一律免费。在年1月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区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年9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川汇区户籍、女方为川汇区之外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区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具体服务流程图如下:
产前超声筛查服务流程图
血清学产前筛查服务流程图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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