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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0 18:42:00

新生儿医保报销应知应会

 

近日,不断有群众询问新生儿医保缴费及报销相关问题,小编查找到省医保局会同省财*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48号),就做好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做出了具体说明,其中对新生儿医保报销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年出生的新生儿,当年不缴费,自出生日起90天内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日起90天内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待遇享受期从登记日起次月享受。

举例一:年3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90天内即5月29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从年3月1日算起,至年12月31日。假如年6月1日完成参保登记,不缴费,但待遇享受期只能从年7月1日起,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二)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参保地区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最晚在年3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为年全年。

举例二:年10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参保地年*策规定须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那么该新生儿须在年12月29日前完成当年参保登记,同时也要完成年度参保缴费。按照规定,年的新生儿,年的缴费可以延长至年3月31日,该新生儿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年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年全年。如果该新生儿年4月份才缴费,其待遇享受期只能从年5月1日开始享受,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撰稿:赵娜

编辑:王晶晶

审核:史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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