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流程:医保部门参保——税务部门各类网上渠道或办税大厅缴款(网上渠道更方便快捷)。
二、医保部门参保流程
详见医保部门参保宣传手册。
三、税务部门网上各渠道缴款流程
渠道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1.通过电脑浏览器百度搜索“四川省税务局”——点击进入——在首页选择“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
2.选择“自然人登录”——“社保用户登录”
3.依次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与姓名——点击蓝色箭头按钮校验(如图)
如果校验结果如下图所示,则表示医保部门的参保登记信息还未传递到税务,请等待几个小时再进行尝试。
如果参保之后第二日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依然提示“未能找到社保参保登记,请检查录入信息。”则表示医保部门参保登记信息推送错误,请联系医保部门查找原因或重新进行参保登记。
4.如果校验成功,则下方的手机号码输入框才会变成可点击输入的状态。输入缴费人手机号码,获得动态验证码,即可直接登录。
5.登录进入后,系统会立刻弹出“您存在特殊缴费,是否进行特殊缴费?”的对话框,点击确定。
注:如果误点了“取消”,可点击首页左上角“社会保险费缴费日常申报(适用城乡居民个人)”模块,会再次弹出有特殊缴费的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正常进入下一步。
6.系统会再弹出一个对话框“该缴费登记信息未签订三方协议,是否签订?”点击确定。
7.签订三方协议:系统会自动带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缴费人只需依次输入“银行开户预存手机号码”——选择“主管税务机关代码”——输入“缴款账号”——选择“批扣标志”——点击提交即可。
8.签订完三方协议即可跳转到“特殊申报缴费界面”,确认“税款所属期”和“应缴金额”正确,点击“缴费”即可完成该新生婴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9.缴款完成后税务部门会自动将缴费信息反馈给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之后医保部门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门诊医疗补助金”划到参保人的医保卡上。
渠道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