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滁州市
孕产妇和新生儿新冠肺炎
医院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滁疫控办〔〕34号《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管理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医院琅琊新区院区为我市孕产妇和新生儿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医院。
同时,提醒各位孕产妇: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疫区接触史、病例接触史等情况,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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