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节点
目前,医保新系统已经上线运行,参保群众已经正常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买药,医保中心业务目前正在逐步恢复,各参保单位务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注册单位医保网厅,然后查询、治理本单位人员的重复参保数据数据,该项工作需要在4月30日之前完成。4月30日,全市将统一核定3月医保费用,5月1日之后单位经办人才可以登录网厅自行打印3月征缴单,并通过税务社保客户端-特殊申报缴费里面缴3月份纳医保费用,并进行3月份人员增减变更的补办业务(即为3月份的离职人员办理停保、新入职人员办理参保)。注意,原动态码或者ca方式登录的人社四险网厅今后仅用于办理人社部门的业务(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原网厅办理的任何人员增减变更和其他业务,都不再涉及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目前,因全省医保参保缴费信息合并,部分参保人员的医保信息已经发生变化或者被暂停使用,在这项工作完成之前,单位经办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结。
二、重复(错误)数据治理办法
已经完成网厅注册的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查询本单位医保新系统内参保人员的信息,和原人社网厅内的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主要是查找是否有人员信息发生变化、错误、增加或者丢失。如有,自己先拿小本子记录下来,暂不要处理,待后期市医保中心公布具体处理办法后再按要求进行处理。
再次提醒,4月30日全市将统一核定3月医保费用,4月30日之前,单位经办人切勿擅自办理任何业务,包括且不限于人员增减、核定征集、退休、打印征缴单等业务。
待市医保局统一公布具体业务办理通知后,单位经办人再按具体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即可。
网厅弹出的未核定提醒,就是提醒单位经办人,在统一核定之前,不要办理任何业务。和养老保险不同,全市的医保费用由系统在统一的时间点统一进行核定,一般不允许单位自行核定。目前,预计4月30日核定3月费用,5月15日左右核定4月费用,具体时间节点,注意市医保中心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