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西安社保年审期间,各社保经办中心均业务量巨大,现场办事群众爆棚,工作人员现场接待能力饱和,因此电话普遍无法正常及时接听,请经办人尽量自助学习*策,自行在网厅办理年审,尽量不要在年审期间咨询或者办理其他业务,同时,单位年审完成之前,人员增减、信息维护、跨统筹转移等业务均停止办理,其他业务请错开年审业务高峰办理。
1、年审时间?
四险集中年审时间为年10月19日至年11月30日。如错过集中年审期,网厅年审端口将关闭,单位经办人必须提供各类财务报表资料去经办中心现场申报,办理流程十分繁琐,因此,请务必在集中年审期及时自行在四险网厅自行年审。
2、年审地点?
只有在职人员的单位可在四险网厅自行申报,自行留存各类财务报表资料以备税务和社保稽查,不需向经办中心提交资料;
含有退休人员的单位必须携带相关资料至单位所属市、区社保经办中心办理。
3、年审流程?
只有在职人员的单位可在四险网厅自行申报,点击文末链接即可查看具体图文教程,按照流程一步一步操作即可。
4、哪些单位需要年审?
凡是年10月19日之前立户参加西安市四险的企业,均需参加年年审,年10月19日之后新立户的参保单位,系统已经自动按最新的基数核定费用了,因此不需参加年年审。
5、为什么要年审?
每年西安市社平工资公布后,四险系统均需根据社平工资调整社保基数,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年审,集中修改本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均工资。含有在职人员的单位,还必须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调整其医保基数。如单位未及时年审,本单位所有业务均处于暂停状态,无法办理任何业务。
6、如何区分基数和工资?
四险年审时,单位经办人只需整理本单位人员的年年度月均工资,并如实填入年审企业客户端即可(新立户单位或者新入职员工按当年月均工资即可)。单位经办人不要纠结基数,基数是系统自动计算的,不需要单位经办人填报。单位经办人只需修改月均工资,系统自动根据经办人填报的月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只有月均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或者高于最高基数的,缴费基数才会按最低或者最高基数核算,否则,均以月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因此,再次强调,单位经办人只需如实填报工资即可。如单位低报、瞒报真实月均工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劳动监察或者仲裁处罚等后果。
7、年审期间人员增减怎么办?
如单位有人员增减变更,务必尽快完成年审,方可恢复人员增减变更。年审通过后,即可正常进行年审当月的人员增减变更,待人员增减变更在网厅自行完成后,再联系经办中心职工参保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单位编码和名称,要求核定征集后,按照征缴单即可在税务申报四险费用,结清基数补差费用之后,单位一切业务即恢复正常,年审圆满结束。因此,为避免人员增减期号错误,尽量当月完成年审和人员增减,避免跨月办理。
8、年审数据为什么打不开?
自行登录网厅下载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年审数据,应为ns文件,必须用年审企业客户端导入才能打开,并非直接双击打开。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文尾年审图文详细教程。
9、基数补差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因今年医保缴费基数上调,如月均工资低于元的职工,均需补缴基数补差费用,具体的差额部分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a、年,某企业某职工按照其年度月均工资元申报,则系统按年西安市医保最低基数元核定费用,由于年年审一直未开始,则一直按该基数核定到年10月;
b、年10月,四险年审开始后,该职工年度月均工资仍为元,经办人仍旧需要按元填写申报缴费工资,但四险系统会根据当年最新的最低基数即元,重新核定该职工年1月至10月的医保费用,这将会产生一笔补差费用,也就是每月缴费基数涨了-=元,再乘以每月医保费率10%(单位部分7%+生育1%+个人部分=10%),即为需要补缴的差额部分,即35.2元/月。
c、由于年2至6月医保费用单位部分减半征收,因此,2--6月每月的实际补差费用为*6.5%(因2-6月医保单位部分减半征收)=22.88/月。
因此,1-10月,该职工医保总补差费用为22.88*5+35.2*5=.4元。
10、年审基数报错了怎么办?
因需修改的只是月均工资,因此,经办人只需核准工资如实填报,在年审数据未导入系统之前,可自行修改,如已经导入系统,且审核通过,则无法修改,即使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也无法撤回。因此单位经办人务必如实、真实、慎重申报,否则,如低报、瞒报,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内容来自西安市未央区医疗保障局)
年西安职工四险年审操作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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